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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383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7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提出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到2020年,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国家完善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启动实施了全面改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进一步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1824个县通过了评估认定,占比62.4%。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了“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十项改革措施,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方面,国发〔2012〕48号和国发〔2016〕40号文件都提出了要求。北京、上海都进行了新的学区划分,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城校带乡校、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方式,提升整体教育质量。

  在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8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明确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提出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巩固首批示范区建设成果,稳步推进第二批示范区建设。适时开展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评估各地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动作缓慢、成效不明显省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二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各省份出台了高考改革的实施方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配套文件,积极发挥高考、中考对中小学课堂教学正面引导作用。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题库建设,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从15个增加到26个,高考命题质量和公信力得到提升。把立德树人贯穿高考命题工作全过程,突出考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四个自信”,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同时,高考命题落实“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目标和“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的考查要求,拓宽试题素材范围,构建实际问题情境,创新能力考查方法,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高考选拔功能,助力推动中学素质教育。同时,对自主招生进行了新的制度设计,完善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考核内容和形式,自主招生考试形式更趋多样化和专业化,更加充分展示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综合素养。2015年起,自主招生规模 1万人左右,约占高校招生总规模的2%,实现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的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2011年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特别强调要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帮助新老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对在职教师的岗位培训要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同时不断强化师德宣传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高度重视优秀教师的选树和宣传,充分挖掘和发挥优秀教师高尚师德的感召浸染和辐射带动作用。近年来,联合中央宣传部宣传了张丽莉、孟二冬、叶志平、侯伯宇、姜伯驹、李保国、黄大年等全国优秀教师重大典型。

  四是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 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建立科学系统的教育评价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985/211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2016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确定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评价内容,并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10年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元的评价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2011年10月,教育部督导办印发了《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办法》,将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时间,合理安排课内外作业和考试次数作为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建立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研制了信息系统,实行量化管理,重庆等地出台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创新教学方式,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提高教育质量。

  五是加强对课外培训进行综合治理。2014年,教育部组织发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号召相关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自2014年至2017年,教育部每年都发文部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别强调要杜绝通过“占坑班”等形式,将课外培训与中小学校的招生升学挂钩,杜绝以招生等任何方式与中小学校极其教师建立经济利益关系。在其他相关文件中还强调要严格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使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教育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的整治。2017年上半年,教育部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又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教育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多部门综合联动机制。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成效评估。教育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先后制订和发布《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督学责任区工作计划》和《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违规运行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治,坚决惩罚各类培训乱象,杜绝社会不良教育风气的蔓延。近年来,教育部多次组织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工作,对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教育心态,保障广大学生充分享受课余时间,发展个人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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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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