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432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和缓解入园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并要求地方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近年来,我们坚持扶持和监管并重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设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奖补资金,鼓励各地多种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目前全国有28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都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一是采取购买服务、生均补贴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园予以经费支持。如:青岛按2400元、成都按800-2400元的生均定额标准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补助。天津、辽宁、广西、青海等省对提供普惠性服务、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民办园按照班级规模、办园质量等进行奖补。二是支持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青海、浙江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教师工资,帮助其稳定师资队伍。“国培计划”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培训范围,福建、天津等地实施了普惠性民办园教师专项培训。三是加强对民办园的专业指导。各地把民办园纳入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办园保教质量。
总体上看,近几年民办幼儿园发展很快,数量、在园幼儿规模及其占比都大幅提高。2016年全国幼儿园24万所,其中民办园15.4万所,比2009年增加6.5万所,全国在园幼儿4414万人,其中民办园2438万人,增加了1304万人,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42.7%提高到了55.2%。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不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的推进,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将在未来几年开始集中释放,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挑战。
2017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要求公办民办并举,在提高公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能力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合理调整资源结构。在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推动公办园和民办园协调发展。特别是在民办园整体发展较好的区域,要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同时,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园规模,严格控制超大规模幼儿园发展。二是完善并落实民办园扶持措施。推动各地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办法,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进一步加大投入,尽快研究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支持民办园日常运转和解决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激励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三是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自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国家确定了12个民办教育专项改革试点和1个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我们将在此试点基础上,加强营利和非营利的管理试点研究。组织专家调研民办幼儿园现状、存在问题,并对如何按公益普惠总体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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