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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906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37号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少年规范上网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提高在校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青少年绿色文明上网。

  一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政策指导。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 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对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探索网络道德教育有效途径、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绿色文明上网、提升学生网络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等做出部署。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部署,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福州市教育局以数字青少年宫为平台开展网络德育的实践,融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教育性为一体,把现实中的青少年宫搬上网络,以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审美取向为依据,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现实与虚拟有机结合的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打造网络绿色空间。

  二是多渠道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根据青少年的认知规律,将网络知识和网络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品德与社会等课程,充分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要求教育学生了解迷恋网络和电子游戏等不良嗜好的危害,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导各地各校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采取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网络等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和自觉性。加强网络法治教育,联合最高检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将网络法治教育列为巡讲重要内容,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2015年,教育部开展了“护苗网上行动”,主动发声,聚集网络正能量,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形成家校网络安全教育合力。2014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明确规定要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家庭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密切家校沟通配合,积极发挥家庭的德育第一课作用。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10个家庭教育实验区,把引导孩子规范上网,绿色上网作为主要内容,指导学校帮助家长开展好家庭教育,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及教育责任,引导家长言传身教,做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各地各校充分利用放假前、开学后等时机,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积极争取广大家长与学校一起有效监控学生使用互联网和手机,引导学生不轻信网上言论,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回复不明提问,自觉远离成人聊天室和黄色网站。鼓励家长多与孩子交流,多带孩子参加有益活动,避免孩子独自上网。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督查,督促各地将网络安全教育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学生的网络安全素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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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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