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867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19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问题,立足统筹城乡、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教育支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不断完善政策

  2013年,教育部与相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启动实施“全面改薄”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是重点建设内容。

  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十项改革措施,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并强调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倾斜。

  2016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着力从中西部最困难的地方最薄弱的环节做起,把提升最贫困地区教育供给能力,提高最困难人群受教育水平作为优先任务。同时把民族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加大各项政策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快速提升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和办学质量,实现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发展。

  二、加强资金支持

  2015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凉山彝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的函》,从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布局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加大资助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支持凉山提高办学水平。特别是联合实施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包括凉山州在内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2014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四川的“全面改薄”专项资金额度达91.42亿元,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且逐年有增长。其中凉山州已累计投入29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05万平方米,采购价值3.4亿元的设备设施。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还安排四川义务教育建设项目资金约3亿元重点用于统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现行体制,中央财政资金只安排到省一级,由省结合地方财力统筹使用。对于教育资金确实困难的地区,需协调省一级加大统筹支持力度。

  另外,在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凉山州从2016年起全面落实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全面免除民族地区公办幼儿园3年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3年学费并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这为在凉山州更好地实施公平而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在现有政策和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包括四川凉山地区在内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四川整合筹资渠道,综合考虑县市地区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地方资金分担比例,对凉山地区坚持省级“拿大头”,足额落实规划承诺的建设资金。督促四川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凉山等深度贫困地区工作进度。同时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赴四川实地督查全面改薄“底线要求”完成情况,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夯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教育事业基础。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关于统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针对两类学校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实施底部攻坚,切实提高两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文件将指导包括凉山州在内的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标准,统筹“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中央和地方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0日

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