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444号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十二五”以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2016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5%,比2009年提高8.3个百分点;全国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3.7%,比2009年提高了35.4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少年能够接受到高中阶段教育。
您提出的关于十二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近年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专门研究,也广泛听取过社会各方面意见,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主要考虑:一是从义务教育性质和面临的困难来看,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均衡和强制的特点。由于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间较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群体、校际差距还较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从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中央要求民生政策应“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相应地,财政教育投入需要坚持雪中送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出现财力不可持续的问题。当前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确保贫困地区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等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都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延长义务教育或者免费教育年限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但也会存在影响教育短板和薄弱环节投入、替代社会和家庭投入等问题。三是从体制机制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尚未全面普及,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学校发展很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强制学生入学,可能引发一系列管理和社会问题。
我们理解您的建议实际上关注的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列入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2017年3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攻坚计划》),规划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国、各省(区、市)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攻坚计划》提出了“提高普及水平、优化布局结构、加强条件保障、提升教育质量”4大重点任务,将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4类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类群体作为攻坚重点,统筹设计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提高这些地区的普及程度和特殊群体的入学机会。二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发挥好中考的指挥棒作用,教育部于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中考改革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克服唯分数论;高中招生既要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看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意见》特别强调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指导各省、区、市认真落实《攻坚计划》,制订本地实施意见,组织好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细化制订本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和招生录取模式综合改革方案。同时,我们还将同步推进课程、教学、评价等各项改革,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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