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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813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4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对于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作出了总体部署,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学校、单位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

  2017年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目前,各地积极行动并探索了多种工作形式。如吉林长春市、河北石家庄市按生均每天2元安排工作经费,支持各小学免费提供课后服务。山西太原市安排财政资金3500万元支持城六区学校免费提供课后服务。山东青岛市等地“以家长委员会为主导、学校参与配合”,由家长轮流担任志愿者或引入第三方托管机构,依托学校的场所和设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您所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和做法,推动广大中小学校把好事办好。同时从法理上加强研究,明确课后服务的属性功能,从而进一步明确学校责任,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补齐社会教育短板,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三是推动建立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开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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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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