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45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建议很好,对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各地构建诚信教育有效机制,丰富诚信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学生诚信意识。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14年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为提高全民族诚信素质奠定基础。同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行为习惯。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明确提出“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等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今年8月,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将诚信作为价值准则。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教育部指导各地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多种主题活动,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各中小学以知诚信、讲诚信等为主题,创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推动各学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创设学生成长记录平台,建立学生电子诚信记录评估表,加强过程管理。贵州推进“道德讲堂·唱响国学”,做到“一校一总堂,一班一分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等内容进行重点宣讲,大力开展诚信教育。
三是加强师德建设。教育部分别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指出对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教师,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不断完善师德建设体制机制,大力弘扬包括诚信在内的教师风范。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工作力度,细化相关要求,完善工作相关制度机制,严肃各级别考试纪律,树立学校的诚信形象,营造教育系统良好诚信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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