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33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逐步实施学前义务教育,促进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学前教育的关心支持!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确保适龄幼儿接受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2011-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四川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9.14个亿,用于支持四川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成都市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心城区、近郊、远郊县(市、区)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同时按照每生每年24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分别对中心城区、近郊和远郊区(市)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财政补助,并要求接受政府补助的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园按每生每月400元标准收取保教费,其余县(市、区)低于此标准。尽管从国家到地方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程度仍不高,公办园少、 民办园贵的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公办幼儿园比例过低,难以发挥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等作用。随着两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增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进一步增加,对普惠性资源配置和普惠实效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于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问题,我们组织专家做了专门研究。专家们认为老百姓的本质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目前已有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尝试实施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现阶段最迫切的是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发展保障机制,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同时,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虽有了较大提高,但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还不够均衡,政府财力应优先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在实现县域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发展。
今年四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的“双普”目标。强调要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扩大公办资源。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农村每个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城市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努力引导公办园发挥好坚持公益普惠和平抑幼儿园收费的作用。二是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继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扶持监管机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引导民办园提供稳定的普惠性服务。三是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加快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普惠性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待遇保障问题。完善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根据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家长的承受能力,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最高限价,做到政府、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激励各地健全投入、管理等体制机制。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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