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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84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6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贫困地区农村一直是我国学前教育的短板。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都把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十二五”以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薄弱环节,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一是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国家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并扶持农村集体办园。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各级财政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从2010年的1.5%提高到2016年的4.2%。中央财政六年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2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4000亿元,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地通过公开招考、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农村幼儿园教师。已有半数以上的省(区、市)出台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逐年补充在编教师。四是加强规范监管。教育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建设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和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逐步得到遏制。五是鼓励开展农村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贵州省在67个连片贫困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对在园幼儿予以营养补助,并开展幼儿园膳食营养指导,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幼儿的营养状况。

  经过几年努力,农村学前教育面貌有了很大改善。2016年全国农村幼儿园达16.6万所,在园幼儿2822万人,分别比六年前增加了5.1万所、598.7万人,增长了44.5%和26.9%。但总体上看,农村学前教育依然十分薄弱,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资源不足,师资紧缺、办园条件差、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2017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重点对“十三五”期间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编制实施好第三期行动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就近入园。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推动各地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增强农村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制订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农村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工资待遇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三是多渠道补充教师,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幼儿园教师。采取核定编制和区县招考的方式及时补充农村公办园教师,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继续加大国培计划实施力度,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四是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落实县级政府的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营养安全、疾病预防、保育教育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其配备必要的玩教具和图书。完善教研指导网络,健全城乡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城乡教师交流学习。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业务指导,继续加大社会宣传,转变家长观念,家园共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将农村幼儿园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教育部与财政部进行了研究。财政部认为,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看,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扩大到学前教育还需慎重。主要考虑如下:一是目前区域、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不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加上“二孩政策”放开,“入园难”问题将更加突出。在此形势下,宜集中财力“扩资源”,着力支持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突出问题。如全面启动实施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对“应入未入”幼儿园的幼儿将更加不公平。二是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与办园体制尚未理顺,且管理基础薄弱,尚不具备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条件。三是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教育成本由举办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家庭对幼儿的营养状况需承担更多的责任。鉴此,不宜在全国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考虑到各地情况不一,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探索试点。现阶段,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并在资金分配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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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振(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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