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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914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84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在中小学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面向学生提供专业服务,对于协助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促进学生能力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您提出开发与设置学校社会工作岗位的建议很好,为我们探索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工作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明确 “学校、医院、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要根据需要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水平,2016年,民政部、教育部等中央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民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并提倡通过进驻学校等方式,为广大青少年开展专业服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制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不同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全国已有80余所高职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科,330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本科,105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每年培养输送3万余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8.8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已近76万人,为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对符合政策的服务业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非营利组织给予免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和减半征收政策等。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的领域和范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服务工作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近6000家,北京、上海、广东等许多地方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进驻学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纠正学生行为偏差,预防校园暴力,协调家庭和学校关系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您的建议对推动学校社会工作有着积极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学校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岗位标准设置等工作,从人才培养、试点探索、宣传交流等方面推动学校社会工作由点及面加快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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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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