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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74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7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基础教育改革的思想和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教育发展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适合自己的教育发展道路,故此中国的教学改革必须是在充分继承和发扬中国优势的基础上,融通中外而进行的一次革新。教育部提出,坚持内涵发展,加快教育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把质量作为教育的生命线,坚持回归常识、回归本心、回归梦想。深化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你们提出的“当前新课改最大的难题并不是实践中的困难,也不是理论的不先进,而是如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过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教育部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课题组,研究中国学生核心素养,为课改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改进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关于改革教学方式

  2012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优秀教师通过共同研讨备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开设公共课等方式,实现教学方式的改变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017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要切实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教育部在其他相关文件中还提出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强调改进教学方式,注重因材施教,鼓励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改进学习方式,引导学生运用问题导向式、小组合作式、主题探究式等多种学习方法。

  三、关于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2017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强调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避免不问兴趣盲目报班。教育部在其他相关文件中对于社会和家庭教育也作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梳理良好家风。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锻炼和休息时间,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形成家庭学校共同育人合力。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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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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