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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87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79号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妇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放在重要地位来抓,联合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纳入课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鼓励结合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 在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学习地震、火山和防范自然灾害等知识;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小学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以及中暑的识别和预防等知识”,5-6年级学生“了解并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与简易处理”。

  二是注重日常提升安全素养。教育部每年初下发通知部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春秋季开学检查重要内容。《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提出要“珍爱生命保安全”,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会同中宣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校风、教风、班风、学风建设,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组织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三是狠抓演练提升防护能力。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学校更好地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并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开展5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学生和小学生应分别在2分钟和3分钟内完成疏散。目前正在研制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将进一步细化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流程。

  四是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教育部配合卫生计生委,编制发放《儿童保护须知》,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异常情况检查报告制度,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学校有效处置手足口病、流感、感染性腹泻等暴发疫情和聚集性结核疫情。2016年通过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在全国48个城市,659所学校,对145085名学生开展监测工作,掌握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及健康危险因素情况,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和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五是构建三方安全教育合作机制。多年来,教育部要求把安全教育切实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校以家长学校为主阵地,对家长进行家庭安全教育培训,假期通过书面、短信、网络平台等各种方式及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配合全国妇联开展“守护童年”“春蕾计划—护蕾行动”公益行动,将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全国23.6万个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以及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面向家长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援助热线为受伤害儿童及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社工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性援助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力量,构建公共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切实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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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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