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50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出台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2012年,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提出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到2020年全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201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了“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十项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好义务教育存在的“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推动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和2012年,教育部分三批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中央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从2013年开始启动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1824个县通过了评估认定,占比62.4%。
一、关于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
国发〔2016〕40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要求同步建设城镇学校,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2016年9月,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启动实施了“消除大班额计划”,要求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文件提出的总体目标,分县制订消除大班额规划,提出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并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求各地统筹“十三五”期间“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工程项目,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2014-2017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336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500多亿元。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启动实施了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下达资金72.7亿元。2017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1170亿元。
二是努力促进城乡、校际间生源均衡。教育部积极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推动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近年来每年都印发关于做好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划片规范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抑制了“择校热”,避免大量学生集中在少数热点学校,造成大班额。同时,还指导地方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利用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合理分流学生,营造良好的城乡教育生态环境。
三是切实解决好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同时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16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1394.8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超过80%,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的随迁子女比例超过86%。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逐步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有力促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
二、关于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2017年5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推动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全国、各省(区、市)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中西部贫困地区毛入学率显著提升;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育部与中西部十个省份签署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了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共投入360多亿元用于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惠及了1800多所普通高中的上千万学生。2016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5%,比2009年提高8.3个百分点,包括农村学生在内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少年能够接受到高中阶段教育。
二是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省域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机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关于推进教师职级制改革
2017年1月,中组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各地也在不断加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力度。例如,上海、苏州、潍坊、青岛、北京、天津等地先后开始试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为每位校长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平台和展示才华的舞台,促使校长集中精力抓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鼓励校长向学者型、专家型校长转变。对列入校长职级制实施范围的中小学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新设立的中小学机构不再确定机构规格,新任校长、干部按有关规定、程序选拔、聘任,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根据校长发展的角色适应阶段、经验积累阶段、职业成熟阶段和专业引领阶段,对应将校长职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级,校长实行职级制工资。这些举措有效激发了校长的管理热情,使广大中小学校长能够安心治校,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
四、关于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健全评价制度。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要求各地将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和考核评价指标。2015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进一步研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政府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通过章程制定,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机制;通过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此外,教育部还积极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价,如2015年组织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山东等地还出台了第三方教育评价的试行办法。
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国发〔2016〕40号文件强调,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教育部大力推动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22个省份的农村小学、25个省份的农村初中编制标准与城镇已实现大体相当。大力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先后两次启动教师“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着力推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22个省份708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县全覆盖。2016年新建了4.8万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三是加大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10万所,比上年增加8253所;在校学生4825.47万人,比上年增加253.95万人。2016年,修订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这些政策法规将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五、关于建设高水平特色化学校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从学校文化建设、内涵提升、学生发展、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鼓励构建多样化的教学风格和办学品牌,全面建设高标准特色化学校。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中小学校管理和评价标准,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201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推动各地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尤其是要切实加强和保障音体美课程,配齐音体美教师,广泛培养学生体育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德育教学,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例如,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教材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同时,教育部始终关切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2012年出台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各地各学校按标准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在阳光下成长。
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部不断支持全国中小学校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向乡村学校输送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已达87%,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80%; 6.4万个农村教学点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覆盖,不少乡村学校通过网络与城镇学校异地“同堂”上课,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大大增加了边远农村师生接收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带动了教育理念变革和模式创新,有效地提升了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提升了我国农村教育水平,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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