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512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公平优质基础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国家对发展公平优质基础教育的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写入《义务教育法》,并在《教育规划纲要》中被明确定位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国家“十三五”规划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确立为“十三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两大战略主题,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把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重点。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提出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到2020年,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提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向中西部和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了“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十项改革措施,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这些都为发展公平优质的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导。
二是推动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教育部高度重视推动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覆盖面。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进行了新的学区划分,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城校带乡校、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方式,进一步缩短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提升整体教育质量。进一步改革中小学招生办法。通过科学划片、多校划片,实现就近入学机会公平,保持生源均衡。公开学区内小学与初中对口直升的政策和名单,整体设计幼升小、小升初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合理分流生源,促进生源均衡。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行学区制,推动学区内学校,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帮助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
三是完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政策。保送和自主招生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只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扩大高校自主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相关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部分偏离了政策初衷,暴露出一些有损教育公平公正的问题。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进一步明晰自主招生试点定位,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对自主招生进行了新的制度设计,完善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考核内容和形式。同时,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对保送生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积极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
四是完善高考过程性评价机制。《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发布标志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开始。本次改革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4年,上海、浙江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带动了高中的课程体系、办学方式、考试、考核等方面的改革。加强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的考核方面探索了新的路子。截至目前,大多数省份均已出台了高考改革方案,在充分借鉴上海、浙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确定了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个省市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在高校招生中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了对学生高中阶段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力图解决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经过三年合力攻坚,上海、浙江高考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呈现出“工作进展符合预期、改革成效达到预期、社会反响好于预期”的良好态势。一些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始“破解”,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等;一些原来受制于高考制度的基础教育改革开始“破冰”,如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推进选课走班、关注学生成长过程等;一些更加多样化的科学选才举措开始“破土”,如高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科目要求、更多的高校招生录取探索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等,高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为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跨出了坚实的一步。
五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当前,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改革从总体上看,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您提出的“打破高中与大学壁垒”的建议在一些大城市也做了一些尝试,如北京市等地启动了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的项目,教育部对此积极鼓励支持。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广大地区,则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课程改革。教育部2014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同时,《意见》还提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五个统筹”的工作任务。一是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要避免有的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二是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例如今年新修订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中,在课程内容部分为预备知识分配了充分的必修课程课时。四是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方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育人合力;五是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订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监测,改革评价方式,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提升农村学校的教学水平。探索和完善课程体系和学生发展体系,使各个教育阶段的课程有机衔接,科学地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推动实施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同时为下一步高考改革的全面推广工作做好准备,力争经过三至五年时间的探索,能够基本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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