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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4056号(教育类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14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特殊儿童医教普特结合教育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和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办好特殊教育”。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4-2016年实施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一期计划》),2017年又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加大力度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关于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一期计划》实施三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一是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落实“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有特教学校2080所,比2013年增加147所,增长7.6%;在校生49.2万人,比2013年增加12.4万人,增长33.7%。其中,盲、聋、培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了90%以上。二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发展。2016年新修订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入园做出明确规定,强调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积极探索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福建探索设立特殊幼儿园,努力为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提供适宜机会。三是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2016年全国在校残疾高中生达36689人,比2013年增加11%。全国共有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部)182个,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92个,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职学校1184所。四是残疾人高等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在校残疾大学生13649人,比2013年增加28%。教育部会同中国残联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高考中为盲人考生专门研制试卷,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实行残疾学生单考单招,专门设立残疾人中医专业硕士学位,为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获得合理便利做出系统的制度性安排。同时,还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成年残疾人继续教育的推动力度,使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不断发展,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二、关于加强残疾儿童筛查相关工作

  2013-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国残联印发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并在北京、黑龙江、广西、四川、陕西开展了试点工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诊断和康复,孤独症儿童属于精神残疾儿童。通过试点,明确了部门职责,探索建立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使残疾儿童能够尽早被发现并获得康复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将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等残疾筛查内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现了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其中包括精神残疾儿童的相关工作内容。2017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七部门启动实施了《二期计划》,要求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今后几年,有关部门将按照这一要求,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逐步掌握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情况和教育需求。

  三、关于医教结合

  《一期计划》提出,“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为落实这一要求,一是教育部确定天津市北辰区等13个实验区开展区域推进“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区域推进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二是国家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医教结合”区域实验项目等内容。三是启动实施“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华东师范大学等五所院校为试点学校,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四是教育部于2016年12月正式发布了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其中,盲校的综合康复、定向行走、社会适应等课程,聋校的沟通与交往、律动等课程,培智学校的康复训练、生活适应等课程均为康复类课程,突出了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各地和各特殊教育学校将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进一步加强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突出特殊教育和康复的针对性。

  四、关于融合教育

  教育部高度重视融合教育,积极推进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近几年,在加强随班就读方面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增加中央特殊教育补助专款,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逐年提高专款规模,2014年起达4.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建设,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等方面。二是落实国家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基准定额6000元的要求,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供经费支持。三是指导地方对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适当倾斜,鼓励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四是要求各地按照《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规定,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源教室建设,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五是积极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二期计划》,进一步加强融合教育相关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二期计划》强调,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五、关于孤独症儿童教育

  根据我国残疾分类有关规定,孤独症属于精神残疾。在现阶段特殊教育中,精神残疾儿童教育主要是指孤独症儿童教育。目前,全国有2所公办的独立设置孤独症教育学校(福建省福州市星语学校和广东省广州市康纳学校),大部分培智学校设有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普通幼儿园和中小学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孤独症儿童。轻度孤独症儿童主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孤独症儿童在特教学校或专门学校就读,极重度、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

  《二期计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一是积极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特教学校附设孤独症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举办孤独症学校等形式接收孤独症儿童。二是要求特教学校逐步将孤独症与脑瘫、智力障碍等残疾学生进行分班教学,增强教学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孤独症教育专业,加强孤独症专业教师的培养培训。四是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提高教学效率。五是组织专家力量研制孤独症学生的课程指南,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库,为教育教学提供支持。

  关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在组织、指导地方实施《二期计划》时,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统筹考虑,进一步加强包括精神残疾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和康复有关工作,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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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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