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215号
您提出的“关于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推进的意见建议十分中肯。高中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的重要阶段,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人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是教育规划纲要、“十三五”教育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正如您所指出的,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许多方面,需要统筹规划,系统设计,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教育部将进一步总结地方试点和实践经验,着力在创设环境、完善机制、加强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一、实施攻坚计划,为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017年3月,经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四部门共同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攻坚计划》),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攻坚计划》将推动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在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就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攻坚计划》落到实处,2017年4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会议”,部署各地落实《攻坚计划》。同时,教育部与四川、江西、河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等10个省、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指导支持力度。
二、深化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拟于2017年下半年公布。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和任务,强调普通高中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做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新修订的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适当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扩大学生学习的选择空间。强调了与新课程有关的选课指导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生涯规划制度等学校制度建设。新修订的课程方案和标准出台后,教育部将加强宣传,组织开展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校长、教师的全员培训,指导和推动普通高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改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着眼立德树人、促进公平、科学选材,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组织上海、浙江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试点情况看,高考综合改革引导了高中教育理念的变革,增强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权,推动了教学组织方式的创新,促进了高中的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我们将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在高考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全面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加强条件保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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