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24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图书招标采购行为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图书馆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正如你们所说的,今天中小学图书馆的图书质量决定着中小学生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物美价廉充满正能量的精神食粮是一直以来我们工作和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教育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精准发力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升进入中小学校园的图书质量,具体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剔除劣质图书,从图书源头质量上下功夫。近年来,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教育部不断加强监管,严查中小学图书文化、出版市场违规经营等行为。文化部部署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以校园周边场所、出版物市场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发行非法出版物等违规行为。督办查处浙江省新华书店出版集团发行非法出版物,四川省南充市安坪中学等学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等一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少儿类出版物质量管理,严把选题内容导向关,严查内容低俗、格调不高、质量低劣的少儿类图书。从2007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将少儿类出版物和教辅类图书作为检查重点,曝光质量不合格图书。2013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净化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出版低俗色情内容、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社,通报批评了一批出版价格虚高、豪华包装图书的出版社。2015-2016年将青少年图书列为质量检查的重点门类,对宣传暴力等内容图书的出版单位严肃查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印制销售非法少儿类出版物作为督查重点,要求各地在专项行动和日常抽查工作中加强对少儿类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情况的清查。2013-2016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接指导查处制售非法少儿类出版物印刷厂和书店25家,并将督查处罚结果向全国通报。
二是组织开展图书评审推荐工作,在提升馆藏质量上下功夫。为帮助和指导各地图书配置工作,教育部制订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图书评审标准,开发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平台,组建了由200余名大学教授、研究机构研究员、中小学特级教师、中小学图书馆馆长、教研员、教育装备专家、图书出版专家、图书印刷专家等构成的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推荐专家团队,每年邀请近100名专家参加阅读图书评审推荐会议,保障了推荐书目图书的质量。迄今推荐工作已开展17年,推荐图书3万余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连续14年开展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累计推荐优秀出版物1400多种,推荐书目已经成为中小学图书馆重要参考目录。连续7年开展“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推荐活动,结合市场销量、读者口碑、专家意见每年推荐少儿图书15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在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上下功夫。为进一步做好包括中小学图书在内的教育装备工作,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建立装备配备工作技术规范和专业规程,科学规划设计装备项目,统筹实施计划预算、配备方案、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资产监管与运维服务等。各地装备部门根据文件要求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规范图书采购流程,增强采购透明度。如浙江省装备部门构建了“公开招标-现场选样-网上征订-集中配送”的图书采购方案并制定了《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现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现场监督的主要内容、现场监督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云南、陕西、山西等地探索由省级教育装备主管部门集中采购的方式购置图书。
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在完善督导机制上下功夫。2011年,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学图书采购管理和市场准入做出规范。 2015年5月,教育部、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馆藏质量不高、招标采购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作为综合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管理考核,督促和指导做好相关工作。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参与中小学图书馆馆藏招标采购单位资质,共同加大验收检查力度,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入中小学图书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情节严重的出版发行单位,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更好地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推进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与应用,教育部正在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计划年内印发。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借鉴你们的意见建议,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切实把好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促进中小学图书馆健康发展,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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