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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915号(教育类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324号

  您提出的“关于中学生睡眠不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学要经常开设“人与睡眠”等课程

  睡眠是人的基本需求,保证充足的睡眠是基本生活常识。教育部正在尝试将睡眠相关内容有机融入中小学课程和实践活动。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研制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专门推荐了“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活动主题,要求调查了解小学生在学校课间、家庭、假期等时间的生活安排情况,培养健康生活意识。《纲要》制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力争尽快发布。

  此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还专门留出了课时空间,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教育内容。各地和学校可以利用这一部分课时开展睡眠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二、关于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在课余时间补课学校和老师的查处力度

  200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准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据了解,多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此制定相关政策规定严禁课后补课。如陕西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规定“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因自然、地质灾害或流行病等因素导致未完成课程计划确实需要补课的,必须上报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公布补课计划、内容、时间。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您在提案中还提出了关于保证学生睡眠时间的其他具体建议,特别是涉及到学校管理的一些具体问题,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研究制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行为,减负提质,保障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让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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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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