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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647号(教育类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36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做了大量工作。

  一、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一是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多年来,教育部制订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形成系统化的学校安全教育制度体系。每年初下发通知部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春秋季开学检查重要内容。《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提出要“珍爱生命保安全”,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正在起草的《学校安全条例》拟进一步规定学校安全相关工作。二是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鼓励结合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 在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学习地震、火山和防范自然灾害等知识;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小学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以及中暑的识别和预防等知识”;5-6年级学生“了解并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与简易处理”。三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组织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二、推进安全演练实战化。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更好地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并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开展5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学生和小学生应分别在2分钟和3分钟内完成疏散。指导各地各校按照《指南》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推进演练实战化,确保演练实效。以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建设为契机,支持建设地震馆、气象馆、水利展示馆等有关安全的场馆,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安全实践基地和模拟演示,让学生感知灾害危险性及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不断提高突发事件时的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

  三、构建安全教育合作机制。教育部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各校密切联系公安、司法、科协、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共同构建学校安全教育的长效合作机制。各地各校以家长学校为主阵地,依托全国23.6万个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以及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面向家长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将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构建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把学校建成学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让每一位学生具有良好的安全素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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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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