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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218号(教育类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40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基本方向,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城镇小区根据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多种形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推动各地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做好规划,合理布局公办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支持城镇街道举办公办园,大力发展公办园。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大部分地区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建立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退出机制,通过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对民办园予以支持,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意见》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幼儿园作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用地和布局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要求,陆续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具体办法,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山东、浙江等地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调研和督查,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为保障幼儿园有效运转,各级政府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要求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省(区、市)制定了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综合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0多亿元,对地方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园进行奖补,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4000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比从2010年的1.67%增长到2016年的4.22%。

  截至2016年,全国城市幼儿园7.43万所,在园幼儿1591.06万人,与2009年相比,幼儿园数量增长了81%,在园幼儿规模增长了138%。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不足,体制机制建设滞后。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资源总量和结构提出新的需求,特别是城镇学前教育资源紧缺严重,城镇幼儿“入园难”问题依然存在。

  2017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重点加强二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抓好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省地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县级政府切实落实发展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坚持规模和质量并重,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公益普惠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经费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各地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各地加快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转问题,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大投入,加强幼儿园教师补充和待遇保障,加强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三是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地方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确定的设置要求,保障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推动各地尽快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归属和规划、建设、移交等工作安排,防止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建、缓建、建成不移交或挪作他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建园专项督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办园等多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按规定移交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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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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