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10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法制文明道德走进校园课堂的建议”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制教育进校园、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建议很好,对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多个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基一〔2015〕5号)、《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等一系列文件,对中小学德育和法治教育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教育工作的督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指导各地各校努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要求广大中小学生应“明礼守法讲美德”,使中小学生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是推进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途径。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进一步加强了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等内容,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全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投入使用。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为编写依据,对小学和初中阶段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内容进行重新编排。2016年,会同司法部编写了1-12册《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特点,结合案例和故事,由浅入深地宣传法律知识,实现了宪法法律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全覆盖。指导各地各校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等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安全、环境保护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治教育内容。在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中进一步加大了法治教育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等许多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创设育人载体。推动各地各校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空间,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以“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教育日为契机,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把法治教育理念有机融入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法治教育校园文化氛围。教育部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会普法教育各类平台建设,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入社会实践中。全面实施“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等系列活动,推动各地各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载体,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要节庆日及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福利院、部队营地等场所开展以文明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节约环保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理解公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明确作为公民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11届全国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百名法学家报告会”“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等法治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不断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近年来,会同公安部等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推动提升了校园安防综合实力。2018年是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各地各校都建立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教育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与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网上护苗行动,及时删除可能诱导校园欺凌的网络视频,抵制网络欺凌。
五是形成育人合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家庭教育,积极改善社会氛围,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体系。2010年,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动各地各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密切家校沟通配合,引导家长言传身教,做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2015年,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视片、组织模拟法庭、旁听司法审判等方式,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为重要抓手,继续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机制,引导青少年学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理念,努力遏制和消除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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