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409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三点半难题”是很多家庭、特别是小学生家庭的普遍烦恼。如您所言,目前解决这一家庭困难的途径包括学校托管、社区托管、社会教育机构托管以及私人“小饭桌”等。总体上讲,课后服务供给规模、尤其是公益性服务供给相对不足,与广大家庭的普遍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对此,近年一些地方开展了有效的实践探索。2012年,南京市就开展小学生“弹性离校”试点,主要依托学校为放学后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托管延时托管服务,2017年该市在所有小学全面推广,全市每学期有8万多学生免费参加学校开展的“弹性离校”,所需经费由市区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1月,北京市启动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区各学校在下午放学后为学生组织安排课外活动,每星期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各区组织开展课外活动进行支持。目前,上海、沈阳等多地均已全面开展了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2017年2月,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切实解决这项工作在性质定位、政策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下一步,教育部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各地切实把这项民生实事做好做实。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要求各地切实将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坚持以本校教师为主,积极调动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益组织等参与积极性,加快推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坚持学生自愿、公益普惠,要求各地强化政策保障,通过财政拨款、实行合理收费或政府与家庭成本分担等方式,落实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切实体现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性质;三是坚持保障安全、优质服务,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健全学生相关保险制度,严格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等,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但严禁统一组织学生集体教学或“补课”,防止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四是坚持注重激励、合理取酬,学校要充分考虑每个教职工实际工作量,统筹调配师资参与课后服务,防止造成教职工工作负担过重,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参加课后服务管理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五是坚持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考评体系,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
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事情虽小但意义重大,承载着亿万家庭的期待。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经费、机制和监管等方面制度,不断健全学校公益性托管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这一切实难题。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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