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125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440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推进减负工作,有关监测数据显示,校内减负成效明显,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增加的课外负担凸显。对此,2018年2月以来,教育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8月,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同时,在全面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方面减负重点工作举措。

  一、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启动了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改革实施四年来,已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

  二、关于优化教育评价体系

  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36号),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有效遏制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指导各地主动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防止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行为。

  三、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

  目前,我们正在加快修改完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努力让学生在学校学足学好,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同时,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不断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推动各地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为个别学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我们将指导各地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将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实行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各地将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络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五、加大教育行政干预力度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我们要求各地指导学校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不得在手机上给学生布置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我们指导各地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鼓励学校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六、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教育部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

  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为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我们指导各地不断深化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高新教师培养水平。鼓励学校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教师全员轮训,加强新理念、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等培训,加强校本研修。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此外,我们还出台相关文件,保障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教育部将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1日

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