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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269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44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所提建立中小学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服务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扩展学校教育空间等建议,与当前教育部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思路完全一致,对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发展具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指导各地丰富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2017年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将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组成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提出了课时要求,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必须修满8个学分。同年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出“德育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2016年,会同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要求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是支持场所建设。教育部充分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圆梦蒲公英”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县区乡镇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十五”至“十二五”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十三五”期间,支持建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基地。支持建设有一定规模、有安全保障、有完备师资队伍、有充足线路规划、有优质服务的研学旅行营地。通过各地努力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和课程,构建以基地为站点、营地为枢纽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教育部指导各地各校建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协调小组,做好对研学旅行工作的整体设计,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指导各地各校制定开展研学旅行的工作规程,明确活动目的与计划、活动管理和人员配备、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收费标准等。推动各研学场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生安全手册,提前做好可能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支持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推动各地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完善研学实践教育等管理制度,开发研学线路和课程,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各地各校有序开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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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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