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454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教学质量、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教育部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强化控辍保学和两类学校底部攻坚,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乡村教学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投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教育部等九部门制订了贯彻落实《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形成了教育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区主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投入。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定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并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实行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的补助政策,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有了稳定的保障。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42万亿元,其中53%用于义务教育。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由2016年的281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067亿元,80%用于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1/4左右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普通小学、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分别达到1.14万元、1.55万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59.3%、61.9%。
三是扎实推进基本均衡评估。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提出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和任务,计划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到2022年,比例达到100%,全面完成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的目标。2013年5月,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2379个县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比达81%,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11个省份整体通过评估认定。
四是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2016-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059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00多亿元。2017年还启动实施了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2018年中央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资149.6亿元,主要面向农村推动未达标学校标准化建设。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比2015年增长了10%;体育场馆、音体美器材、实验仪器达标率超过85%;互联网接入率超过90%,向农村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全国832个贫困县的10.3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底线要求”,占94.7%。农村学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在中西部许多农村地区,“最好的建筑在学校”得到群众的公认。近期将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消除城乡学校在建设标准上的差距。
二、强化控辍保学和两类学校底部攻坚,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是强化两类学校底部攻坚。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对办好两类学校作出全面部署,在统筹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育人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特别强调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利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帮助两类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水平。
二是强化控辍保学。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工作精准化、常态化开展。如云南把保障青少年义务教育纳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三个退出”的重要条件,并组织专项组进村、入户、进校核查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情况;四川将控辍保学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事项;吉林辽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后三分之一学生,重点加强非中考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解决初中学生辍学问题。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已有2075个县制订了控辍保学方案,2017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1%,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03.5%,均高于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8%,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三是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016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建立了民政部牵头、27个部门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共摸排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589万人,为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并开展了关爱保护专项行动。2017年,全国共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1万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帮助76万名存在家庭监护问题的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劝返1.77万名辍学留守儿童复学就读。
四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7年3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启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以及各省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的目标。截至2017年底,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3%,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各地高中普及攻坚计划规划投入资金5870亿元,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支出900多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和设备设施购置,其中新建(含迁建)、改扩建学校支出800多亿元,购置教学、实验、实习仪器设备及图书等支出约100亿元。
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学质量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部署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努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
自《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印发以来,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渠道得到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合理待遇得到保障并有所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725个县127万名乡村教师,到2017年已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7年安排74.3亿元,选派了约8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2018年计划选派9万名,为乡村学校输送新鲜血液;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继续推进,近5年来6.3万名毕业生走上教师岗位;“国培计划”共培训教师1729万人次,实现乡村教师基本轮训一遍。总之,已基本形成了乡村教育优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喜人局面。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这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提供了重要政策制度保障。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两类学校底部攻坚,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控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快推动高中普及攻坚计划落地,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国以及各省份高中毛入学率90%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通过一系列举措,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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