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455号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家长学校,形成家校合作,切实落实家庭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央文明办,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创建家长学校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学校在创建“家长学校”中的主干作用等建议很好,对我们开展有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一直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拓展家庭教育资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家庭教育顶层设计。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字〔2011〕2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妇字〔2016〕3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指导家长委员会发挥自我教育的优势,在家长间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强化工作职责、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任务要求。2017年,出台《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再次明确将家庭教育纳入德育工作体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评选表彰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对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起到了示范导向作用。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传承家风家教,弘扬传统美德,引导未成年人从小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促进家庭教育专业化。教育部在人才培养、学科设置、继续教育等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支持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综合考虑本单位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家庭教育学”二级学科,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全国很多高校也设立了家庭教育专业(或研究方向),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申报“家庭教育”本科专业,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充分发挥高校的资源优势,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辅导员,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家庭教育工作。
三是凝聚家庭教育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家校沟通渠道,采取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开展家教家风教育的指导。通过家庭情景剧、亲子阅读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利用微博微信、短信、报刊等媒体,向家长和监护人传递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紧密与全国妇联合作,依托全国近70万个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家长提供亲子辅导、儿童心理等个性化家庭教育咨询和指导等服务。与共青团中央合作,深化各地“家长公益大讲堂”“家长沙龙”等活动,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未成年中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行动,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继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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