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儿童入园难、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1年以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多种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利用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办园。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更多普惠性服务。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各级财政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从2010年的1.5%提高到2016年的4.2%。中央财政2011-2017年累计投入学前教育资金1100多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5000多亿元,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地方加强幼儿园准入、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标准以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和指导。
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近25.5万所,在园幼儿规模4600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9.5万所,在园幼儿202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6%,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能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入园难”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势必会带来大量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底,教育部联合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对全国13个省(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委托有关研究机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展专题研究,部署31个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了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必须牢牢把握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50%的目标,对规划、资源、投入、监管、教师队伍等方面问题提出破解思路和举措。下一步,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各地继续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多渠道举办公办园,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等多主体举办公办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二是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国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和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加快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高资助水平,扩大资助范围。三是加强幼儿园监管。指导各地依据国家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标准、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护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让家长安心、放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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