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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50号(教育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落实责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国家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一是扩大普惠性资源。中央财政设立专项,支持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园、农村集体办园等形式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各地大力发展公办园,实施了一大批幼儿园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全国已有一半左右的省(区、市)出台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是普惠性民办园。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据统计,各地七年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约7万所,新增学位超过1000万个。二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1年的41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563亿元,增长了276%,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比从2.4%提高到4.6%。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七年累计投入将近1200亿,重点引导和激励中西部地区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教师补充和待遇保障机制等。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减轻家长负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12-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类奖补资金66亿元,带动地方投入资助资金266亿元,累计资助幼儿3121万人次。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各地根据国家规定,通过公开招考、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已有15个省(区、市)出台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逐年补充在编教师。幼师国培计划中央财政投入30多亿元,培训中西部地区幼儿园骨干园长和教师170多万人次。四是规范幼儿园监管。国家出台了《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育部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下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幼儿园的准入、师资人员、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育教育等全方位监管和督导。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国学前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5.5万所,在园幼儿规模460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6%。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问题得到缓解。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弱,目前普惠性资源不足,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的推进,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瓶颈问题,去年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赴13个省市开展了学前教育摸底调研,同时委托驻外教育处组和专家进行了国外调研和专题研究。在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确定了新时期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总体目标,对当前学前教育投入、师资、管理等若干重大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破解思路和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国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学前教育专项,支持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幼儿资助制度。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各地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二是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充分利用闲置校舍、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举办公办园。城市在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上重点加强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确保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农村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引导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建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使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三是建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扩大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引导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幼教工作。继续加大“国培计划”实施力度,强化问题导向,结合幼儿园日常保教实践,切实转变农村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是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各地落实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对办园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制度,督促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儿童健康安全。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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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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