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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4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28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示,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近年来,教育部按“标本兼治、内外联动、疏堵结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将校内减负和校外减负相结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全面系统减负。

  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系统推动校外减负。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呈井喷式发展,一些培训机构的超前超标培训、强化应试不仅加重学生课外负担,还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严重破坏了基础教育生态。2018年初,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部署开展为期1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0.1万所,存在问题机构27.3万所,整改完成率达98.9%。8月,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从明确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进一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动综合减负。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提出了完善管理权限、重新登记核准等6方面具体措施,查处通报了一批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对竞赛的认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竞赛监管长效机制。按程序评选并公布了29项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切实减轻因种类繁多的竞赛带来的过重课外负担。

  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教基〔2018〕26号),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等四方面明确责任,构建了内外联动、协同推进的系统化减负体系,将减负责任主体从学校上升为政府,把减负工作放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予以推动,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减负令”。

  二是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积极推进校内减负。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共同实施,要求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中小学生家庭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家长要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孩子正常的睡眠时间,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三是规范中小学校教学、招生行为,将减负落实到各个环节。2017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指导学校遵守基本教学规范,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把减负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同时,疏堵结合,2018年进一步明确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努力解决课后三点半家长接孩子难题,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求。此外,教育部每年专门印发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中小学将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针对您提出的一些部门通过借助网络新型传播工具开展各种活动、学校通过班主任微信群提醒家长监督孩子答题增加家长负担等问题,教育部也高度关注,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对进入中小学校园的学习类APP进行清理规范,要求各地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数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也强调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减负三十条”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9号),也明文规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此外,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要求各地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减负三十条”也明确强调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同时,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活力的意见》的文件,落实中小学对各项进校园活动的自主选择权。您提出的对开展各种活动实行准入制的建议,我部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

  减负工作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

  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减负力度,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一是深入落实减负治理工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督查,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进一步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认定工作,严格规范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让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三是推进评价机制改革。研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三个评价标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制订推进中考命题改革的意见,推动考试内容改革、提高命题质量。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四是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树立正确育儿观念,密切家校合作,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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