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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95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303号

  您提出的“关于由政府推动开办家长教育学校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您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分析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教育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育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字〔2011〕2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妇字〔2016〕3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开展家长学校有挂牌标识、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的规范化建设。2017年,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明确将家庭教育纳入德育工作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

  二是建立协同机制。2019年,将“家校协同育人”列入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计划中,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协同育人良好环境。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建设家庭教育骨干力量。中小学幼儿园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提高家长学校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各地教育部门配合妇联、关工委等,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大力度,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加强社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步形成立足社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四是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全国妇联于5月底在京举办“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教育部通过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刊发专栏、专题文章、深度访谈等形式,持续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宣传展示各地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部署各地开展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知名专家、一线校长、优秀家长通过撰写文章、科普讲座、基层巡讲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凝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的合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办好家长学校,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4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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