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1号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说,“超前教育”“唯分数论”对学生成长很不利,挫伤孩子们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赞同。我们把发展素质作为新时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举措,在教育内部,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切实发挥中小学校主阵地作用;在教育外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规范社会竞赛等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营造发展素质教育良好生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根本上是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今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紧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主题主线,从推进“五育并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等方面着手,对深化新时代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进行顶层设计,力求为新时代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立新标尺、拓展新路径、营造新生态。今年还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同时,拟出台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来引导素质教育。我们赞成您提出的“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建议。目前,我们正在研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进一步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科学评价导向。同时,我们不断深化中考、高考改革,努力推动做实综合素质评价,解决好“指挥棒”问题。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88条要求,推动中小学普遍开展对标研判、依标整改,提高办学治校水平,避免单纯以考试、分数等评价学校。
三是通过系统减负为素质教育创造条件。发展素质教育,必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全面发展。当前,“减负”的重点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2018年,我们联合相关部委部署开展为期1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截至2018年底,整改完成率达98.9%。今年,还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督查,巩固治理成果。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还突出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8年,以国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这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总体制度框架,成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各地也相应制订出台了有关意见,整体构建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二是注重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减负。以九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了减负三十条,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等四方面明确责任,构建内外联动、协同推进的系统化减负体系。这是历史上规格最高的减负文件,将减负责任主体从学校上升为政府,也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减负令”。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注重疏堵结合,抓好课后服务。截至2018年底,24个大城市总体上有近七成的小学开展了课后服务。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解决课后三点半家长接孩子难题。四是注重清理规范社会竞赛。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竞赛监管长效机制。按程序评选了29项2019年度可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清单之外的竞赛一律不能举办,切实减轻因竞赛带来的过重课外负担。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营造支持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您建议“将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非常有价值。教育部一直重视家庭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形成家校协同、共同支持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体系。2015年,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从“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加强家庭教育进行顶层设计。今年,我们将组织有关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教育理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树立正确育儿观念。推广交流各地家庭教育典型经验,研究制定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切实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合作,营造协同育人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此外,关于您提出的“将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问题”,在前几年的建议提案中已有涉及。总体上看,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主要有几点考虑:一是从义务教育性质和面临的困难来看,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均衡和强制的特点。由于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间较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群体、校际差距还较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从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应地,财政教育投入需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出现财力不可持续的问题。当前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确保贫困地区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等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都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延长义务教育或者免费教育年限可能引发影响教育短板和薄弱环节投入、替代社会和家庭投入等问题。三是从体制机制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是选择性教育,且尚未全面普及,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学校发展很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将大中城市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强制学生入学,可能引发一系列管理和社会问题。四是义务教育时间延长的方向尚存在争议,有的专家学者建议“向前”即学前教育延长,有的专家学者建议“向后”即高中阶段延长,目前未达成共识。因此,对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9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