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41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国家帮助解决西部地区公办幼儿园发展突出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强调了新时期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园,推动各地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做好规划,合理布局公办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支持城镇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并扶持农村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是普惠性民办园。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564亿元,增长了5.4倍,财政性经费占比从1.7%提高到4.6%。9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超过140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7000亿元,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目前全国都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三是加强教师队伍补充。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教师〔2013〕1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等系列文件,指导地方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各地积极完善编制补充机制,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贵州省每年核定编制补充公办园教师5000名。山东省建立公办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支持高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目前全国已有505所高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超过20万人。将幼教师资纳入了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体系,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四是强化规范监管。国家出台了《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246号)《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印发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幼儿园的准入、师资人员、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育教育等全方位监管。
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6.7万所,在园幼儿规模465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3.1%。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缓解。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不足、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各地落实《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公办园。在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需要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实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各地实施了一大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农村集体办园。目前已有87%的乡镇建了公办园,全国还有约4000个乡镇没有公办园,教育部将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建设公办园。二是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2019年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从之前的每年约150亿元提高到168.5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项目,集中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并完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覆盖农村公办园,因地制宜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对村集体办园进行扶持,重点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专业标准,把好园长、教师入口关。推动各地出台、健全、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出台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国家、省、县三级培训网络,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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