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321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在全国举办18岁‘成人’仪式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价值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组织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既可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又有利于青少年公民意识、宪法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培养。教育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开展。
一是关于“在全国率先实现成人节立法”的建议。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要求各地各校应举办体现庄严神圣、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和道德价值引领的入学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仪式活动。 2018年5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规定“成人仪式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五四’青年节或当地确定的‘成人节’‘成人宣誓日’举行”。由于各地的传统习俗、文化背景、历史沿革等均不相同,学校情况有差异,学生年满18周岁的时间不尽相同,开展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也各不一样,经研究,认为您建议“成人节”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各地各校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成人仪式教育活动。
二是关于“在全国高中包括职业高中开展18岁成人仪式”的建议。《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对成人仪式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参与主体、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基本程序、誓词内容、仪式标志、组织实施等9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三条中规定“成人仪式的参加者是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即将或刚刚年满18周岁的适龄学生,可根据情况覆盖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
三是关于“组织学生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的建议。1994年,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倡各地组织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对国旗宣誓的成人仪式。《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的第六条规定“参加学生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第七条中规定了誓词的内容。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密切与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指导各地广泛、规范开展成人仪式。同时,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发挥仪式教育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成人仪式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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