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42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家校职责分工,减轻家长教育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您对家校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知识,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提高育儿水平,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儿童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字〔2011〕2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妇字〔2016〕39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建设等相关要求。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指导家长委员会发挥自我教育的优势,在家长间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强化工作职责、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任务要求。
二是加强家校配合。2019年教育部将“家校协同育人”列入18项“奋进之笔”攻坚计划中,通过研制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协同育人良好环境。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对中小学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9号),再次强调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也强调要完善作业考试辅导,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三是强化家长学校建设。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建设家庭教育骨干力量。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引导社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步形成立足社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四是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2019年,教育部、全国妇联于开展“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刊发专栏、专题文章、深度访谈等形式,持续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宣传展示各地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6号),推动各地组织知名专家、一线校长、优秀家长通过撰写文章、科普讲座、基层巡讲等“九个一”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凝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的合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各地教育部门配合好妇联等组织,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为基础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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