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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8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98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战略下加强乡村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农办,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而发展农村教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育,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并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推动农村教育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发展。自2013年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以来,过去五年中央和地方投入5400多亿元,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99.8%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将进一步巩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并重点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能力。

  二是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建设。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强调要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稳定乡村生源。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大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在统筹布局规划两类学校时,科学制订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

  三是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推进“互联网+教育”,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实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小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目前,全国中小学(除教学点外)中,97%的学校实现网络接入,配备多媒体教室344万间。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圆满完成,全国6.4万个教学点实现了设备配备、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的三到位,惠及400多万偏远地区的孩子。

  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工作。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并将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推动农村全面发展、全面振兴的制度设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9月,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9年1月,全国人大农委成立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目前,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形成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稿)。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努力让农村孩子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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