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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81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99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两类学校,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有力举措。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统筹两类学校布局建设。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两类学校特点,合理确定两类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并严格根据标准建设两类学校办学,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在统筹布局规划两类学校时,要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订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在2014年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后,过去五年中央和地方投入5400多亿元,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99.8%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十三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2亿元,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7100余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有效改善了相关学校基本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

  二是加强两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16-2018年,中央投入资金203亿元,累计招聘23.06万名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省份1000多个县,3万多所乡村学校,有效改善了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以部属师范大学公费教育为引领,大力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为乡村教师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每年培养4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中小学任教。 “国培计划”下移培训重心,重点支持乡村教师培训,2015至2018年,中央财政共投入86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85万人次。2016-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综合奖补资金113亿元,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全国22个省份的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已实现全覆盖,惠及8万多所乡村学校约130万名乡村教师。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

  三是强化两类学校经费保障。《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明确指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向两类学校倾斜教育经费投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地要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

  四是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动两类学校抱团发展。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要求推进“互联网+教育”,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五是加强两类学校工作督导。《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要求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督促各地落实两类学校建设相关意见,推进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努力让农村孩子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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