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507号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让‘麻雀’真正五脏俱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有力举措。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明确要求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核定的编制,及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支持机制。
二是强化乡村小规模学校经费保障。《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明确指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教育经费投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补助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各地要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
三是加大乡村小规模学校投入力度。在2014年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后,过去五年中央和地方投入5400多亿元,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99.8%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十三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2亿元,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7100余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有效改善了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
四是关注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成长。完善育人模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尤其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翔实完备、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引导全社会关注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成长。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督促各地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相关意见,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努力让农村孩子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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