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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2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5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兴办困境儿童集中育养学校,精准推进教育扶贫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困境儿童是儿童中的特殊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困境儿童受教育水平。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强化教育保障的有关措施。

  您提出的关于兴办困境儿童集中育养学校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鼓励地方先行探索。在探索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一方面,要根据困境儿童具体情况分类保障。对于无法确定抚养人的困境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主要是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生活有保障后,完全可以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对于困难的重病儿童,主要是解决其医疗救助问题,身体康复后可在普通学校就读;对于残疾儿童,根据其身体条件,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儿童身心特点和教育成长规律,对于能够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尽量优先安排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这样既能有效保障教育质量,也能更好发挥积极的同伴影响作用,有利于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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