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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02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73 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残障儿童特殊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策法规都对加强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以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不断完善融合教育政策,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一是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实施两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支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残疾人中、高等职业院校以及高等特殊师范院校建设,较大地提高了特殊教育基础服务能力,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教学校基本全覆盖。指导各地依托特殊教育学校(院)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没有特教学校的县选择有条件的普通学校(院)建设特教资源中心。同时,推动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专业支撑。各地特殊教育资源体系逐步健全,特殊教育服务对象从传统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三类残疾儿童扩展至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还进一步将服务对象扩展至学习障碍、阅读障碍、行为障碍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二是加强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出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增加“特殊教育”序列,开展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试点。推动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试点开设特教必修课程,培养师范生的融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完善“国培计划”和地方培训计划结构,加大特殊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随班就读教师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办法,鼓励支持随班就读教师开展融合教育。

  三是加大随班就读经费投入力度。2014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4.1亿元,支持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全国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享有6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学生的6-8倍,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2019年,全国共有残疾学生79.46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学生39.44万,约占50%。但由于随班就读工作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资源教室数量不足、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相应的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旧存在。针对随班就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随班就读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您提出的配备资源教室、制订特教教师业绩评估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等建议,已在制定《指导意见》时予以采纳。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对《指导意见》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落实,不断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推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在区域内选择若干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重点加强乡镇中心校资源教室建设,提升农村特殊教育服务能力。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兼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同时,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不断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体系。

  二是进一步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能力。指导、推动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落实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提升师范毕业生胜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继续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培训,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加大资源教师的配备力度,保持相对稳定,满足基本需要。指导普通学校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

  三是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在聚焦和重点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通过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独立设置特殊幼儿园等方式,不断扩大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并为招收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配备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为残疾幼儿提供有效的教育康复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评估。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以及对校长个人的年度考评。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中,将随班就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大督导力度。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社区、社会相关团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根据教育、残联多年来建立的“残疾儿童应入学底数由残联摸排,教育部门根据残联底数逐一安排入学”的部门协作机制,认真核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参照“控辍保学”做法,进一步研究并确定数据共享和精准核对机制,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应入学花名册,并建立实时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进行义务教育安置和再安置。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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