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提案〔2020〕39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系统修订完善随班就读相关办法,促进提升特殊需要儿童融合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不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一是加强资源中心(教室)建设。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每年投入4.1亿元,重点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在中央财政的带动引领下,一批县(市、区)建立了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一部分普通学校设立了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随班就读基础能力建设明显加强。二是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2017年,国务院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开展随班就读作出明确规定,强调“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同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计划》)也对加快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条例》与《二期计划》的要求,教育部于2020年6月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作出系统部署。三是提高生均经费标准。2016年起,国家明确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相当于普通学生的6-8倍,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四是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试点开设特教课程,培养师范生的融合教育理念。“十三五”期间,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人数和毕业人数稳步提升。在“国培计划”和地方培训中,增加特殊教育相关内容,提升普通学校教师胜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
总的来看,近年来随班就读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明显提升。融合教育已成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但是,随班就读工作基础仍相对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整体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您提出的修订完善随班就读相关办法、扩大政策对象范围、明确普通学校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责任、加强督导评估等建议,我们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时已予以采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地抓好《指导意见》的政策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指导意见》关于“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规定,将随班就读对象从原来的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扩大到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二是健全科学评估认定与就近就便安置制度,明确评估认定工作的时间节点、机构、职能、权限、程序与责任主体。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三是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普遍设立资源教室,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并切实发挥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作用。四是推动各地各校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在课程教材、教学方式、考试评价、教具学具等方面,强化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爱。五是指导各地加大随班就读教师配备力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补充机制。强化培养培训,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落实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的岗位补助津贴。六是建立健全多部门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长效机制。将随班就读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一体推进,加强督导评价。强化家校共育,形成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感谢您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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