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提案〔2020〕9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送教上门是解决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推动各地以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送教上门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送教上门相关政策法规。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在此基础上,2017年,国务院修订并颁布实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派出教师和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支持随班就读,为接受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辅导和支持”。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以区县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是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国家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先后支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残疾人中、高等院校以及高等特殊师范院校建设,大幅提升了特殊教育基础服务能力,特别是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教学校基本覆盖。推动各地依托特殊教育学校(院)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没有特殊教育学校(院)的县选择有条件的普通学校(院)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同时,推动区县层面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科学评估,对区域内残疾学生(包括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开展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
三是加大送教上门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投入4.1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向送教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等。建立健全资助体系,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包括送教上门残疾学生)。
四是因地制宜提供送教服务。目前已有江苏、湖南、陕西等21个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运行机制、经费保障、工作评价等相关实施细则,积极推动送教上门工作。江苏省重点做好残疾人托养机构中极重度残疾儿童的送教送康工作,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康复方案,形成了“先托后教、边托边教、集中送教”的模式。云南省玉溪市根据送教上门学生的分布情况组织分班,对教师采用集中面授、网络互动、入户示范等方式进行培训,形成了系统整合、医教结合、普特融合、“互联网+”的“三合一加”送教模式。江西省信丰县重视送教上门工作的督导、考核,依托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常态化巡回指导督查,全面了解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最少受限制原则,经过送教服务,能够进普校的不进特校,能够进特校的不留在家庭。
随着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推进,送教上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已成为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班)就读之后不可或缺的补充形式。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送教上门学生17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21.50%。送教上门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更多机会,但是由于送教上门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发展尚不充分、不均衡,一些省份存在送教对象范围较大、送教程序不规范、送教对象占比偏高等问题。你们提出的合理确定送教对象、加大资源供给、提升送教质量、细化特教经费使用办法等建议,也是教育部一直关注的重点和深化改革的方向。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会同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送教上门工作的相关政策举措,加大力度做好送教上门工作,不断提高送教上门工作水平。
一是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支持20-30万人口的县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农村地区乡镇中心学校附设特教班(或特教学校卫星班),未附设特教班的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置资源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开展送教上门,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特殊教育基础服务能力。
二是强化送教上门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团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符合条件的送教教师、相关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形成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送教工作队伍。继续支持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规模。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升送教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健全送教教师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送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送教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是健全送教上门财政投入机制。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农村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以及送教上门、医教结合实验等,持续改善农村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推动各地加强区域内相关财政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送教服务工作专项补贴,落实为送教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等要求。
四是科学规范送教上门相关程序。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研究并确定数据共享和精准核对机制,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科学评估,合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防止将送教上门对象扩大化。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科学确定“谁来送”“送什么”“怎么送”,加强送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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