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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11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33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国家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未成年人保护规范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网络保护和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将提升学生网络素养、防止学生沉迷网络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校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教育,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规范电子产品使用管理。2018年8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停课不停学”期间,教育部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线上教学时间,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科学规范指导学生使用信息技术产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针对学生沉迷网络和不理性消费等现象,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要求学生“了解迷恋网络和电子游戏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信息技术教学,推荐了“我是信息社会‘原住民’”“趣味编程入门”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学校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推动各地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专题教育、编发手册、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网络知识教育、预防网络沉迷教育。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设立“网络安全”专栏,从分析网络沉迷危害性、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防范办法等多个角度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素养。

  三、密切家校协同配合。教育部指导各地各校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印发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从教育引导、以身作则、注重陪伴、疏导心理、配合学校等方面做好“五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培养良好的媒介素养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构建家校协同育人的格局。

  四、加强科学研究。教育部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设立“学校、家庭、个人综合防控中小学生近视的体育锻炼路径研究”等研究课题。立项支持北京大学牵头承担“学生电子屏教学应用诱发近视的多中心试验研究”,联合设在温州医科大学的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探索儿童青少年使用电子屏对视力发展的影响。

  五、形成综合整治合力。为净化网络环境,教育部积极配合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净网”“清朗”“护苗”、涉少年儿童APP集中整治、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商场管理等各类互联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2020年8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先后部署开展网课平台专项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文化、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社会网课平台违法有害信息,全面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各校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充实教育内容,不断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加强对“网络保护”章节内容的法律宣传和权威解读,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利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丰富网络安全专题教育相关内容。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开展好网络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网络素养和网络安全意识。三是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游戏、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等,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络成长环境。四是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预防网络沉迷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座、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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