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0〕345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不同时期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减负工作,特别是2017年以来,针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问题,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加强教辅资料审核,树立正确人才培养观,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减负工作。
一、关于树立正确人才培养观
教育部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减负问题宣传报道,促进家长育人观念转变。启动了“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知识。启动“关爱儿童 服务社会”大学生暑期志愿服务行动工作,通过组织大学生重点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技能。会同全国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我有传家宝》“成长必修课”家庭教育特别节目,引导家庭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解决“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问题。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也积极宣传各地中小学生减负经验做法,报道了《北京出台八项措施为中小学生减负 小学取消期中考试》《江苏多途径探索“减负增效”让学生享受学习的乐趣》和提倡丰富学生假期生活的《我的暑假这么过》《我的暑假谁做主》等系列文章,为推进中小学生减负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使“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为全面治理校外培训环境,2018年2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对区域内的线下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并督促其按期整改。截至2018年底,存在问题的机构基本完成整改,取缔了一批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黑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小散乱得到有效清理,杜绝了培训机构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为巩固治理成效,推动各地加强日常监管,每年暑假和寒假,教育部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排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违规组织考试等行为。各地也普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督查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如北京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近万余次校外培训市场执法,校外培训环境得到有效整顿。天津持续开展妨碍义务教育实施专项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营造高压态势,形成严管震慑。浙江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省委年度督查检查活动,抽调各地各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分片区对各市县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关于规范竞赛管理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提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并从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方面对竞赛审核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审批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予以清理,不得再次举办。2019、2020年,教育部经过严格评审,公布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大幅缩减了竞赛数量,有效斩断了竞赛与培训挂钩的利益链,切实减轻了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四、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管理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新闻广电部门牵头印发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对于教辅选用,《办法》要求各地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严格评审排序,并进行公告。对于教辅发行,《办法》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对教辅价格,《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列入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价格监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要求出版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自发布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教辅材料市场,遏制了教师和商家利用教辅盈利的不良现象,明显减轻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关于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大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努力让学生在学校学足学好。同时,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印发实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与此前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红线”“红七条”等以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结合执行,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进一步督促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下一步,教育部将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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