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0〕361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一老一少’问题,让年轻人心无旁骛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普及普惠学前教育能为年轻人生育、工作提供“托底”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50%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多渠道挖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国家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推动各地积极挖潜扩大增量,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农村集体办园;在城市修补、功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老工业区更新中补充完善学前教育设施。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对城镇小区配套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问题,采取补建、改建、新建、置换等措施,确保小区配套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016-2019年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6672.25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85%;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从2016年的4.22%提高到2019年的5.02%;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累计投入614.3亿元,重点激励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31个省(区、市)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
三是强化幼教师资培养。开展学前教育师范生公费培养。将学前教育师资纳入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2576名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带动全国28个省份启动实施了包含学前教育专业在内的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遴选确定南京师范大学、长沙师范学院和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0所院校承担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完善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完成西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三级认证进校考查和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的22个学前教育专业开展二级认证进校考查,推动相关高校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升级实施“国培计划”。通过国家级项目示范引领,带动各地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
四是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国家出台《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育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下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幼儿园准入、师资人员、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育教育等全方位监管。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制度,以县为单位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推动各地按时完成2020年普及普惠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在园幼儿4713.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3.79%,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缓解。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建设、运行保障机制、幼儿园监管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势必会带来大量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和结构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决策部署,着力补短板,抓关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制定并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将城镇小区配套园作为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资源的主要渠道和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关键举措,深入开展治理,确保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满足城镇资源紧张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的需要。
二是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教育部将积极协商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省级统筹,优化经费支持结构,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养。进一步改革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就读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补充更多高素质、善保教的优质学前教育师资。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增强培训针对性,改进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规范培训管理,积极推动相关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教师培训基地,打通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系统设计、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目前,教育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将积极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明确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教师资质、人员配备等内容,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补齐制度短板,从长远的角度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教育部组织专家做过研究论证。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目前,我国9年义务教育普及时间还不长,水平还不高,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还面临很多问题。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目前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尚不具备条件,当前最迫切的是根据人口的变化和城镇化趋势,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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