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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579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37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中编办、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再次对办好农村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政策举措。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地区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一是扩大农村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各地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开展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指导,着力扩大农村地区普惠性学位供给。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农村幼儿园19.2万所,在园幼儿2831.9万,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7.7万所、607.8万人。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据统计,2016-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600亿元,支持地方发展学前教育。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88.4亿元,比2019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1.8%。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31个省(区、市)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

  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指导地方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推动各地积极完善编制补充机制,有20个省份出台了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加大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通过国家级项目示范引领,带动各地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重点开展师德师风全员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

  关于您提出的将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的建议,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均可获得相应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在公办学校还是在民办学校,均可平等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鉴于地方政府是建立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制度的责任主体,且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因此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不宜从中央层面制定幼儿免费政策。国家也一直在加大对困难幼儿的资助力度,目前正在开展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已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中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免费教育的范畴,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要求,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乡村振兴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聚焦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资源配置和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适龄幼儿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在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

  二是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农村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办园补助政策,确保幼儿园稳定运转。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家长承受能力,确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和家长的缴费水平。

  三是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农村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切实落实教师保障待遇,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农村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让优秀的乡村幼儿园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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