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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68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400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家校(园)合育亲子活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开展家校合育亲子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于新时期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振兴民族未来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努力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发展水平。

  一、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将家庭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全局,作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做到定期沟通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联合开展督导调研,形成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家庭和儿童工作”“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等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全国网上家长学校”系统平台建设和运维,推动家校合育发展。指导推动地方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实施相关民生工程,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财政保障机制。

  三、激发家庭教育活力。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各校要按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要求来评价学生,注重了解学生在家庭当中的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教育;指导各地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等重要内容;将家庭教育优秀典型纳入“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激励表彰范畴,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做好家庭德育工作。针对部分家长过多的关注孩子的身体发育、智力发展,却忽视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形成等现象,全国妇联组织编写了《3-6岁家庭德育指导手册》,设计“儿童家庭德育指南”“儿童家庭德育活动指导”“儿童家庭德育你问我答”等内容。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工作中,进一步将家庭德育作为重点,激发家长积极参与,构建更加和谐的亲子关系。

  五、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通过家长培训讲座、咨询服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途径,开展科学育人知识、社会公益、安全知识等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六、创建良好网络环境。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不良信息和不良社交行为,教育部会同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2020〕6号),会同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开展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20〕17号),启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社会网课平台违法有害信息,全面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整合学校、社区、专家等各方力量和资源,聘请优秀家长加入学校少工委,或担任校外少先队辅导员,积极参与学校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家校桥梁作用。二是指导各地各校实施家校(园)合育亲子活动,结合区域、学校特点和家长资源,开发形式多样、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亲子活动,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三是宣传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提升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意识,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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