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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5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514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高中阶段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衔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多元录取机制,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一、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重点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切实改变招生录取唯分数的做法,为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营造良好环境。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正式发布了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在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结合实际细化了政策举措。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浙江、福建、山东等7个工作基础扎实的省份和海南、宁夏、西藏、新疆等4个人口较少的省份率先在省域范围全面推行了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其他21个省份均确定了1—2个地市作为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并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总体来看,各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公平和发展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中阶段创新人才的培养与选拔。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2017年底,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首次凝练了学生发展学科核心素养,研制了学科学业质量标准,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增强了课程的选择性,着力培养适应学生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努力促进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制定课程实施具体计划,统筹实施好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办学传统、历史文化沉淀、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找准特色发展方向,凝练特色办学理念,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开发多种多样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三、加强中学与高校教育衔接,深化创新人才选拔

  一是实施选课走班教学。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选考科目要求,高中学校通过推行选课走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以及强化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举措,进一步增强了高中课程的选择性和学生的自主选择能力,有力促进高中教育和高校教育的衔接。二是加强生涯规划指导。高校在招生宣传中,积极参与对高中学生的生涯规划指导,以多种方式向高中学生介绍高校的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三是实施“强基计划”。202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36所试点高校实施“强基计划”招生,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高校可结合创新人才选拔要求,结合考生中学的相关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考核,切实强化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衔接。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遵循,按照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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