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0〕46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教育多元统一发展实现更高水平教育公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非常认同你们提出的建议。你们提到的高中多样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扶持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拔尖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等方面,教育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关于继续大力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引导了高中教育理念的变革,增强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权,推动了教学组织方式的创新,促进了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2017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共同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将推动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2017年修订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为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提供支持。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赋予高中学校更大办学自主权,努力办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质的优质高中。
二是关于加快推进优质教育的覆盖面。教育部高度重视优质教育均衡发展,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等方式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2016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应给予支持和奖励。各地积极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北京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鼓励跨区集团办学,积极支持城区通过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市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委托城区优质学校,托管农村薄弱学校,帮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关于继续扶持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有效覆盖。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要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四是关于加强高水平紧缺人才、各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2013年以来,教育部联合中国科协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加强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自2013年5月开始在全国15个城市实施,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重点大学作为试点高校,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方面具有浓厚兴趣的中学生,让他们走进高校,在著名科学家、教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研究。2016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如北京市目前有多所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了高中特色班等类似项目。202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起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探索创新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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