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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681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53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家庭作业家长化’的建议”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一、明确要求,杜绝“家庭作业家长化”倾向

  2018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教基〔2018〕26号),明确规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加强管理,督促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2021年4月2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地方和学校的典型经验。组织专家、校长和教师对作业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解读。协调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部署推进落实。先后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落实推进视频会、“双减”工作调度会,2021年召开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研讨会,部署地方加快推进落实。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2021年5-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16个督导组,对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作业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督导发现的问题,指导地方和学校加快整改完善。

  四是进行动态监测。为及时全面地了解各地各校落实情况,专门发函请各地报送作业管理工作部署情况和作业总量控制情况,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和“五项管理”监测平台,着力加强工作指导,实现长期动态监测。

  五是开展课后服务。指导各地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并要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切实给予学生作业指导,减轻家长焦虑。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健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二是突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人民教育家”于漪、卫兴华、高铭暄和“时代楷模”陈立群、卢永根、张桂梅等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寻找最美教师、教师好故事征集等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展播各级各类教师风采,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三是严肃查处通报。加大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问题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先后分6批对42起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在教育部官网公开曝光,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6起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坚决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通过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加强问卷和大数据跟踪等举措,切实加强作业管理,并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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