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1〕552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在线教育监督监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在线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在线教育监督监管工作,于2019年9月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2019〕11号),坚持多元治理,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推动形成政府引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在线教育治理格局。
一是建立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2020年2月17日,教育部正式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免费供各地自主选择使用,可供5000万学生同时在线使用。云平台资源丰富,包括防疫教育、品德教育、课程学习(涵盖小学到高中的全部学科课程资源)、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经典阅读、研学教育、影视教育、电子教材等10个方面,课程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并且持续更新补充,打造了“五育并举”的网络教育新阵地。平台开通仅3个月,浏览次数就达20.73亿,访问人次达17.11亿。家长和学生普遍反映云平台界面清晰、使用便捷、内容丰富、资源优质、观看流畅,特别是为农村地区的学生送去了优质教育资源,受到广泛好评。部分地区还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学生在线学习管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取得可喜成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做了大量宣传报道。
二是构建在线教育监管体系。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等配套规范性文件,严格营利性在线教育机构设立审批,落实“先证后照”制度,把好入口关。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思路,建设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机构实行动态监管。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有效解决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等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印发了《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涉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逐步完善超标超前培训监管机制。根据电话举报、平台投诉等多种渠道,查处了一批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并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三是加强在线教育广告的监督检查。针对在线教育铺天盖地的广告乱象,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力出击,依法查处违法广告。2021年以来,对在多个教育培训广告中假扮不同学科老师的“教育广告表演者”典型违法广告进行督办,指导北京市对涉案的猿辅导、作业帮、高徒课堂、清北网校等四家在线教育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共处罚71.51万元。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对高途云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途课堂)相关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集中曝光了10个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四是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对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较发达的地区开展重点检查,对学而思、新东方在线等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作业帮、猿辅导两家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和合并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等15家校外培训机构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统筹抓好《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后落地工作,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健全完善在线教育监督监管长效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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